一、熟悉国家基本建设法规和建筑工作程序,熟练掌握建筑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。
二、负责办理项目建设立项审批手续。
三、负责施工场地“三通一平”(水通、电通、道路通,场地平)和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,负责建设项目各项建设手续的办理。
四、负责工程项目进度、质量、安全、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。
五、负责监督管理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,切实做好质量、进度和投资三大控制。
六、负责工程变更、签证认定、工程量确认以及工程款拨付(含质保金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)的初审工作。
七、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、移交,施工现场清理,工程质保期内的维修管理工作。
八、配合做好工程结(决)算的初步审核工作。
九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